一. 項目名稱:學位授予
二. 職責範圍及服務對象:為在校门徒平台🦆、教育碩士、在職申請學位人員辦理學位證書。
三. 辦事程序:審核申請學位人員是否完成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,提供答辯材料,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提供評審材料、授予學位、學位材料歸檔🎚。
四. 承辦人員:鄭老師 聯系電話🧑🏻🎤:50217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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