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🥝、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👨🏼🦰,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。
二、考生憑本人《準考證》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👰🏼♀️。進入考點後🙋♂️,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,不得在考場外逗留🙆🏻♂️,應當主動配合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🚈、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等。
三、考生只準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,如黑色字跡簽字筆☠️,以及鉛筆、橡皮、繪圖儀器等🍙,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註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。不得攜帶任何書刊、報紙、稿紙、圖片、資料、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(如手機、照相設備🙂↕️、掃描設備等)或者有存儲、編程、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塗改液🥚、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。
考生在考場內不得傳遞文具、用品等。
四、考生入場後🙅🏿♀️,對號入座📌,將《準考證》、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。《準考證》正🙁、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塗改或書寫。考生領到答題卡、答題紙、試卷後,應當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塗姓名、考生編號等信息,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要求粘貼條形碼等⚽️。凡漏貼條形碼的,凡漏填(塗)☞、錯填(塗)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🧏🏻,責任由考生自負。
遇試卷🙆、答題卡、答題紙等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、漏印👰🏿🔬、重印👳♀️、缺頁等問題➔,可舉手詢問;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,不得向監考員詢問。
五0️⃣、開考信號發出後💛🩱,考生方可開始答題。
六👩🏻🦱、開考15分鐘後,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,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。考生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🙎🏿♂️,也不得在考試機構規定的區域逗留或者交談。
七⚠、考生應當在答題紙的密封線以外或者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。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,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🚐,不得在答卷🎳、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💝。答題過程中只能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♝。
八、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🧑🏿,不準吸煙,不準喧嘩🤾🏼♂️,不準交頭接耳🤝、左顧右盼👩🏿🎤、打手勢、做暗號,不準夾帶、旁窺、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🙅♀️,不準傳抄試題、答案或者交換試卷、答題卡、答題紙,不準將試卷、答卷、答題卡🍋、草稿紙故意損毀或帶出考場🥔💛。
九、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後,考生應當立即停筆並停止答題。
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👘,由監考員逐一收取。自命題科目👨🍳🔂,由考生將試卷、答題卡、答題紙(或者答卷)裝入原試卷袋內並密封。經監考員逐個核查無誤後🖕🏼,方可逐一離開考場。
十🐈🤹🏻、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,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,有違紀、作弊等行為的,將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以及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》執行,並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;涉嫌違法的,移送司法機關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等追究法律責任✫🧚🏽♀️。